岚山局:推动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聚集 强保障 促发展——统筹推进存量土地挖潜工作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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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土地“粗放用”为“集约用” 为了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岚山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建立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五个主导产业专班,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形成改革合力。实践中,当地政府一方面协调法院、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助解除抵押、查封;另一方面,协调相关街道、居委会、企业,配合评估机构对存量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评估,签订收回补偿协议,确保依法处置实施。今年以来,全区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1宗、面积538.5亩。 政策支撑方面,岚山区出台《关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以及多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供应,倒逼低效用地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推动低效率用地单位退出,促进土地资源流动。 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满足公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岚山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样化盘活模式,调动原土地权利人积极性,坚持“一宗一策、一地一案”,从消化处置范围、责任主体、措施、时限等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处置保障机制。 (二)从“被动招商”到“筑巢引凤” 项目招商引资能否落地,土地要素保障是关键。在坚持优先盘活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岚山区不断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实现从“被动招商”到主动“筑巢引凤”的变化。 岚山区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传导机制,科学确定国土空间规划单元,统筹土地使用、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以及建筑总量等要求,推动产业用地集聚入园发展,规划布局钢铁配套、化工、木材、物流、食品药品、高端装备制造等六个产业园区,形成以钢铁配套产业园等特色和专业产业园为主体、乡镇产业园区为补充的体系。 为推动精准招商,岚山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陆海统筹、全域布局、资源整合,形成主导产业集聚效应。该区严把项目准入关,结合园区产业定位,聚焦项目洽谈招引到落地建成全流程,合理确定出让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该区完善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制度,精准报地、批地、供地,对收回土地再出让实行“标准地”供应,鼓励国有企业入资,修建标准化厂房,推动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聚集。岚山区聚焦服务增效,坚持用地全环节办理“一件事”,提高审批效率,助力建设工程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土地供应前期,岚山区注重超前谋划,组织国有平台公司提前介入,围绕国家和省级战略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先期通过公开拍卖、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拆除存量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提前完成土地平整,待招引企业签约后,实现“拿地即开工”。比如,原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用地,由于涉司法查封、违反环保政策等原因造成低效利用,经国有平台公司储备开发,实现了盘活利用。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2582亩存量土地的评估和成本测算。 土地供应过程中,岚山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控,采取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双合同”管理模式,突出以用为先导向,优化存量产业用地规划管控,发挥存量土地资源效益。结合园区产业定位,该区对收回土地进一步明确项目容积率、固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土地产出率等控制性指标,集体决策时一次性研究出让方案和出让价格等事宜,将项目建设、功能实现、运营管理等要素纳入合同,实现项目开竣工、土地利用综合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理用地审批时,岚山区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在全市率先推出“开工一件事”主题服务,绘制12个产业审批流程图,平均审查时限节省70个工作日以上。具体办理中,该区优化征地审批流程。企业在土地成交后利用公 示时间一并准备不动产登记材料,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一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实现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企业“拿地即办证”。2024年,全区出让“标准地”16宗,22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办证、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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