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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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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为实施旧城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连云港路以南、广场街以东,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1199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石臼街道观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石臼街道顺达股份经济合作社。 宗地二:位于连云港路以南、海港路以西,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736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石臼街道顺达股份经济合作社。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相关申请的,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日照市临沂路279号 联系电话:0633-610013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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