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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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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位于山东路以北、荟阳路以东,面积2174.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文荟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述土地收回报市政府审批后,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项目建设。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或申请听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及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292011 日照市自然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202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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