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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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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拟收回公告
为实施旧城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崇海路以南、海滨二路以西,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5636.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石臼街道怡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宗地二:位于海滨二路北段,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175.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金融用地,土地证号:日国用(1997)字第0813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日照市石臼信用社。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相关申请的,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日照市临沂路279号 联系电话:0633-610013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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